近些年来,因市场混乱而引发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呈多发趋势,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已上升到极高的高度。4月12日,中央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在中央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全国各省市纷纷启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极大地净化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境。
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也于今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结束。
新国标在2018年5月15日正式对外发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推出以后,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普遍设定了3-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地政府通过多种形式淘汰超标车,逐步过渡到符合新国标的合规车,北京、浙江、广东等地的车辆换购被证明是推行新国标的最好方式之一。
诡异!超标车换购后仍是超标车
当新国标过渡期于今年结束之时,一些省市借鉴北京、浙江、广东等地经验推出了车辆换购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超标车替换为国标车。然而,在一些地方,本应是惠民、利民的换购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变了形,走了样,一些电动自行车门店利用信息不对称,以换购之名,行欺骗之实,坑害消费者,谋取非法利益。
以天津为例。天津新国标过渡期将于今年5月8日结束,届时,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为了引导超标车有序退出,天津市出台规定,对于超标车换购为国标车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然而,在天津的一些电动自行车门店,尤其是拥有上牌权的门店,门店老板利用电动自行车部分零部件可拆卸、可组装的特点,大肆改装车辆,出现了超标车换购后仍是超标车的诡异情形。
笔者在河北区的一家爱玛电动车门店发现,上牌前,门店老板首先将电动自行车上超标的外围塑料件、超长的座椅和超标的电池拆除,换上符合国标的零配件,使车辆重量不超过55kg,电池电压不超过48V,以满足新国标要求。
上牌前:将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外围塑件和电池拆卸
在上牌时,使用与车辆合格证相符、符合新国标的电池、车座、塑件等零部件,连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购车票据等资料上传系统,待系统审核完成后,即可获得上牌资格。
上牌时:使用与合格证相符、符合新国标的塑件、电池上牌
在上牌完成后,再将符合新国标的零配件拆除,替换为大容量电池、大包围塑件以及长后座等,这样一辆改装的超标车就成功实现上牌,堂而皇之地上路行驶,门店则提供了从购车到拆卸、上牌、改装的一条龙服务。
上牌后:换回超标塑件,将48V电池改成60V、72V超标大容量电池
政府出台换购政策的本意是促进超标车替换为国标车,然而经过门店的这般操作后,消费者的超标车换购后仍是超标车。
麻木!竟然还在销售劣质锂电池
更让笔者感到惊讶的是,在河东区一些电动自行车门店里竟然还有劣质锂电池的身影。
劣质锂电池应当完全禁止,却仍在天津一些电动自行车门店销售
这些劣质锂电池都是60V和72V的超标大容量锂电池,电池标签上所标注的品牌信息和生产企业信息均无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明显属于三无产品。这些锂电池来源渠道广泛,可租可售,甚至还有二手锂电池可供租售。
劣质锂电池主要应用于小的电动自行车品牌,这样的车辆明显属于超标车
这些劣质改装锂电池主要集中在一些小的电动车品牌门店里,这些门店销售的绝大多数都是超长、超大的超标车,而劣质锂电池就主要应用于这些小品牌的超标车上。
根据多家权威媒体的相关报道,非法改装的劣质锂电池是造成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如今,这样的劣质锂电池竟然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换购潮在天津继续销售,安全意识不可谓不麻木,安全隐患不可谓不严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抓紧行动起来了。
危险!换购超标车仍会被处罚
新国标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在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体系,为消费者购车与用车提供了依据,为保障消防安全与交通安全奠定了基础。经过销售门店违规改装后的超标车,在使用过程中,仍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首先,消费者上路仍面临被处罚的风险。在换购期内,经过销售门店违规改装后的车辆,仍然是不合规的超标车,消费者在付出金钱换购新车后,在过渡期结束后仍然面临被查处、被罚款,甚至被扣车的风险。因为信息不对称,如果换购后仍被处罚,消费者便会对相关政策产生质疑,容易引发舆论危机。
其次,非法改装的安全隐患持续存在。消防数据显示,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是由改装车导致的,其中又以电池改装最为严重。改装60V、72V大容量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与充电器、车速控制器、电动机等主要零部件参数不匹配,在充电和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短路或热失控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且因为其已完成上牌,更加不容易发现安全隐患。
第三,政府的财政补贴被严重浪费。政府本意是希望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在推动超标车换购国标车时减轻消费者换购新车的资金压力,然而经过门店非法改装的换购车,仍然是超标车,并没有成为国标车,这不仅与政府补贴的初衷背道而驰,更会造成政府资金的严重浪费。
严查!应当收回销售门店上牌权
第一,应当严查违规改装行为。推行新国标是国家为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的重要举措,换购是推行新国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应成为一些人牟利的工具,对于违规改装换购车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厉查处。
第二,应当收回门店上牌权。根据天津日报报道,天津全市约有100家带牌销售门店,消费者在这些门店购车后,可以在门店直接上牌。政府将上牌权下放到销售门店的初衷是为消费者上牌提供便利性,门店在售车、上牌时应当履行监管责任,如果相关门店违规为改装车辆上牌,不能履行监管责任,则应当收回其上牌权,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应当加强对新国标的宣传力度。目前消费者对新国标的了解仍不够全面,大多通过销售门店获取相关信息,存在以讹传讹的情况,应当加强对新国标的宣贯力度,同时应当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新国标的适用范围,以标准化引领行业发展。
近日,14个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鼓励更换使用智能型、绿色型、低碳型消费品。电动自行车换购不仅是推动新国标落地的重要手段,更是以旧换新行动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的重要体现,对于换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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